数字赋能 功能拓展——南浔持续提升城乡寄递服务******
深入推进快递业进村,构建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对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意义重大。湖州市南浔区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拓展融合多种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城乡寄递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城乡寄递服务水平和能效获得持续提升。2021年、2022年,该区连续两年承办全省邮政快递业“两进一出”工作推进会;2022年5月,作为全省城乡寄递公共服务均等化唯一试点承办现场会;南浔邮政管理局荣获2021年度全省邮政管理系统突出贡献集体奖。
“当前快递作为‘新开门七件事’之一,越来越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近几年,我区快递收派量平均以每年40%速度增长,但农村快递服务质效远不如城镇,广大农村仍然是快递发展的薄弱区,推动城乡寄递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通过一系列举措为农村居民打造舒适便捷的寄递服务,是现实趋势更是民生实事。”南浔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说。
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数字赋能成了南浔推进城乡寄递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最为显著的特点。该区以农村快递100%通达为目标,深植“管服融合”理念,开发“村易递在线”应用,联合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开发“村邮助手”APP,运用数字技术、优化寄递流程、构建指数模型,打造“快件追踪”“通达地图”“企业画像”“协同智管”四大应用场景,推动农村寄递“管”出效率、“服”出便利,覆盖全区144个行政村(城镇规划区外)177个点位、10个快递62个网点,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快递品牌100%进村。
在优化体系上,南浔着力探索农村寄递服务新路径。目前,南浔正在加快建设一个区级邮政快递共配中心、七个镇街快递园区、N个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共富驿站),形成“1+7+N”的区、镇、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在全省首创镇街快递网点园区化管理模式,推进乡镇末端网点标准化建设,可有效破解快递网点安全隐患多、监管难等痛点。
寄递服务如何助力共同富裕?南浔也在作出有效探索。在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基础上,南浔以快递进村为链接,发挥快递引流作用,在农房集聚区、未来乡村等人流较大的区域大幅推广建设共富驿站。共富驿站实行专人管理,进驻金融、通信、商超、团购、招工等业务,充分发挥快递、银行、通信等多方优势,打造以寄递服务为基础、综合服务全拓展的农村集成服务新样板,实现群众就近办事“最多跑一次”。全区建成以双林镇七星桥村、练市镇荃步村等为代表的共富驿站28个。
改革出效率。目前,南浔快递企业派件时间平均缩短0.5天/件,跨部门协同处理案件平均时间由3天缩短为1天。农产品年均出村量20万余件,其中“快递+红美人”成为全区首个业务量超10万件的寄递服务农产品项目,“快递+淡水鱼苗”年业务量超3万件。快递园区、共富驿站纳入强村公司建设管理,快递营业网点租金成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快递园区、共富驿站的建设,带来一定的人流和物流,带动周边消费和服务,提供了卫生保洁、门卫、分拣等多个岗位,解决了村民就业,加上共富驿站带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实现助力1000余农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达才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